司法四等
113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23 題
甲男中年喪偶。甲有二子乙、丙、一女丁;乙與丙均未婚。丁已婚,丁夫為戊,丁戊有一子為庚。丁於民國(下同)111 年 1 月間死亡。甲於 111 年 12 月間死亡。甲未立遺囑。甲有遺產新臺幣(下同)1200 萬元,無債務。關於甲遺產之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繼承 400 萬元
- B 丙繼承 300 萬元
- C 庚繼承 200 萬元
- D 戊繼承 15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繼承人中,有人比長輩更早過世,但他留有孩子,這時法律上會如何處理原本屬於他的那份遺產?另外,這位過世者的「配偶」在繼承法中,是否也能跟著孩子一起享有同樣的權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