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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3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23 題

甲男中年喪偶。甲有二子乙、丙、一女丁;乙與丙均未婚。丁已婚,丁夫為戊,丁戊有一子為庚。丁於民國(下同)111 年 1 月間死亡。甲於 111 年 12 月間死亡。甲未立遺囑。甲有遺產新臺幣(下同)1200 萬元,無債務。關於甲遺產之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繼承 400 萬元
  • B 丙繼承 300 萬元
  • C 庚繼承 200 萬元
  • D 戊繼承 1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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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繼承人中,有人比長輩更早過世,但他留有孩子,這時法律上會如何處理原本屬於他的那份遺產?另外,這位過世者的「配偶」在繼承法中,是否也能跟著孩子一起享有同樣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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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準確判斷了遺產繼承中的人物順位與時間順序,表現優異!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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