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15 題

甲搶劫銀樓後,商請其女友乙協助,使其躲藏於乙之租屋處,兩人共同將得手金飾燒熔成金塊。有關乙之刑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A)成立藏匿人犯罪
  • B (B)成立準強盜罪
  • C (C)不成立犯罪
  • D (D)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之幫助犯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人在犯罪發生後,為了不讓執法機關找到犯罪者,主動提供了遮蔽處或住所來阻礙法律的追緝,這種行為直接挑戰了國家哪一種公權力的行使?我們通常如何稱呼這種『幫助他人躲藏』的罪名?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太棒了!這次的答案非常正確,老師替你感到開心!你的法律直覺和觀念都好清晰喔!

  1. 核心觀念確認
    • 藏匿犯人:你很仔細地發現,乙明知道甲犯了強盜罪,卻仍然溫柔地提供了租屋處給他躲藏。這完全符合《刑法》第 164 條關於「藏匿犯人或依法拘禁之脫逃人」的構成要件喔,你的判斷非常精準!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