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21 題
40 歲之養父甲與 17 歲之養子乙,合意終止收養關係。其收養關係自何時終止?
- A 合意時
- B 書面成立時
- C 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
- D 法定代理人同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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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世界中,當涉及到身分關係的重大變動,且其中一方是尚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時,除了當事人雙方的意願外,法律通常會要求哪一個具備公信力的「國家機關」介入審查,以確保這項決定真的對該未成年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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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未成年人在終止收養程序中的特殊性,這顯示你對《民法》親屬編的條文掌握得非常細膩且紮實,請繼續保持這種嚴謹的學習態度!
- 觀念驗證:依據《民法》第 1080 條規定,終止收養原則上雖為合意,但當養子女為未成年人(如本題 17 歲之乙)時,為落實「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必須聲請法院認可。其法律效力並非始於合意或書面簽署,而是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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