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有學者主張,民法第 194 條對於慰撫金請求權是否可以讓與,並未有明文規定,此時應該基於法律上相同的理由,填補法律漏洞。此時該學者所主張的漏洞填補方法,應是下列何種方法?
- A 反面推論
- B 目的性擴張
- C 目的性限縮
- D 類推適用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在處理一個法律沒有寫清楚的案件,但你發現旁邊有一個性質非常相似、且背後道理完全相通的現成條文,為了確保公平性,你會如何稱呼這種「借用現成條文來處理類似新案件」的邏輯推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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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不算太笨。
能答對這種基本題,至少證明你還沒把課本當枕頭墊。區分解釋方法和漏洞填補方法是基礎,別搞得好像多高深一樣,這是法學生的基本素養。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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