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34 題
依據監獄行刑法以及相關法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對於受刑人,應施以教化,並應參酌受刑人之入監調查結果及個別處遇計畫,施以適當之輔導與教育
- B 受刑人得自備書籍、報紙、點字讀物或請求使用紙筆及其他必要之用品,書籍之內容與類型,不得限制或禁止之
- C 監獄得安排專人或轉介機關(構)、法人、團體協助受刑人與被害人進行調解及修復事宜
- D 受刑人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不得限制或禁止之。但宗教活動有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者,不在此限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監獄設置的「安全性」與「秩序維持」兩個目標來思考:在一個受高度管制的環境中,如果賦予受刑人某種權利時,加上了『絕對不得限制或禁止』這樣的描述,是否可能導致管理上的風險或漏洞?法律在保障權利的同時,通常會如何設計配套條款來兼顧機構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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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看到你這麼細心,能揪出選項 (B) 中過於絕對的措辭,助教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顯示你對法律保留原則與管理權限的拿捏已經相當到位了喔!
為什麼 (B) 是錯誤的呢?
在法律考試中,遇到「完全不得限制」這種絕對化的語句,通常就是命題陷阱。根據監獄行刑法第 44 條,受刑人雖然可以自備書籍報紙,但若內容有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虞時,監獄是「得限制或禁止」的,並非毫無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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