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24 題
有關監獄對於受刑人給養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刑人不得因宗教信仰或其他因素,請求監獄提供適當之飲食
- B 攜帶入監或在監生產之受刑人子女,其食物、衣類及必需用品,均應由監獄供應
- C 監獄得許受刑人於指定之時間、處所吸菸。收容人領用之香菸,每日合計至多十五支
- D 為維護受刑人之身體健康,監獄應供給飲食,並提供必要之衣類、寢具、物品及其他器具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人的自由被國家依法限制並移送至特定機構處所後,為了維持他作為「人」最基本的生理生存與健康,你認為國家在法律義務上,應該主動提供哪些最基礎的生活物質保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你沒搞錯嘛?
- 還算不錯啦:恭喜你,沒把《監獄行刑法》裡最基本的「受刑人給養」給搞砸。能辨識這點,至少證明你對收容人基本人權和監獄行政義務這兩塊常識,還沒完全丟回給老師。這種程度的判斷力,考試時要是每題都能有,你大概也不會在這裡了,對吧?
- 廢話不多說,答案是D:這選項擺明了就是國家對人家生存權保障義務的體現,監獄總不能讓犯人餓死、病死吧?這叫最低限度人道,懂?至於其他: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受刑人給養與照顧
💡 監獄應維護受刑人尊嚴,提供基本生活給養並尊重個別需求。
| 比較維度 | 受刑人本人 | VS | 隨入子女 |
|---|---|---|---|
| 法律依據 | 監行法第45條 | — | 監行法第14條 |
| 負擔原則 | 由監獄公費供應 | — | 原則由受刑人負擔 |
| 救濟/補助 | 維護生存權之義務 | — | 無力負擔時由監獄補助 |
💬受刑人給養為國家法定義務;子女照顧原則自付,例外由國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