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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13年 [監獄官] 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

第 一 題

依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規定,受刑人與被告如有妨害監獄、看守所秩序或安全之行為時,得施以懲罰規定。請分別說明其二者懲罰規定項目相同點與差異點分別為何?請詳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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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2020年修法後的『監獄行刑法第86條』與『羈押法第76條』懲罰種類規定。解題關鍵在於先列出兩法條的具體項目,將交集歸為『相同點』,再以『無罪推定原則』、『強制勞動』與『累進處遇制度』的有無,來論證推導兩者為何產生『差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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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2020年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大幅修正,廢除過去如「停止接見」、「關閉暗房」等過度侵害基本人權之懲罰方式,以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針對受刑人與被告妨害機關秩序或安全之行為,兩法基於身分與處遇目的之不同,在懲罰項目上設有相同與相異之規定。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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