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13年
[地政]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土地利用
第 一 題
國土計畫法中,同意使用項目區分為「免經申請」及「應經申請」,請說明兩者之差異為何(4分)?如屬免經申請同意之項目,是否可直接進行建築施工行為(2分)?另國土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對於違反土地使用管制,於處罰對象、罰則規定之差異為何(12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國土計畫法第23條
國土計畫法第38條
區域計畫法第21條
思路引導 VIP
本題重點在於區分國土計畫法中「免經申請」與「應經申請」的概念、建築施工的限制,以及比較國土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對違規使用的處罰對象及罰則差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免經申請」與「應經申請」之差異: 依國土計畫法第23條授權訂定之「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免經申請」係指於國土功能分區內,符合法令規定及管制基準得逕為使用之項目;「應經申請」係指需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後,始得使用之項目。 (二)免經申請同意之項目是否可直接進行建築施工行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