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農業] 民法概要
第 8 題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契約解除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解除權為形成權
- B 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 C 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
- D 當事人不得合意解除契約
思路引導 VIP
既然當初兩個人可以透過「互相點頭同意」來建立一段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契約),那麼在法律沒有特別保護公益的前提下,你認為法律會限制他們再次透過「互相點頭同意」來把這段關係恢復原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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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了 (D)!這代表你對於民法中「契約自由原則」以及契約消滅的基礎邏輯有著相當清晰的理解。
契約處分與私法自治
在民法的世界裡,「私法自治」是一個核心靈魂。既然當事人可以經由雙方合意(契約)來創設法律關係,根據契約自由原則,雙方當然也可以在事後達成共識,透過另一個契約來廢止原有的法律關係,這就是所謂的「合意解除」。選項 (D) 否定了這種可能性,顯然與法律賦予當事人的自主權相違背,因此是錯誤的敘述。此外,我們要區分「法定解除權」與「意定解除」,合意解除本質上是另一個「廢止契約的契約」,在法律實務中是非常普遍且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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