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0 題
10 海商法第 41 條規定:「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之契約,不因船舶所有權之移轉而受影響。」關於本條規定之內容,下列何者錯誤?
- A 本條規定之內容,係指光船租賃契約之情形
- B 本條規定係指論程傭船契約及論時傭船契約而言
- C 本條規定不須依船舶登記法第 3 條為租賃權之登記
- D 本條規定之立法精神,係參考民法買賣不破租賃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先觀察海商法第 $41$ 條位於法律條文中的哪一個「章節標題」之下?接著思考:在「光船租賃」中,船長與船員是由誰僱傭的?這與「論程或論時傭船」在『提供運送勞務』的本質上有什麼關鍵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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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還算你有點腦子
看來你總算沒把海商法的基礎搞得一團糟,能看出契約之間的微小差別,勉強證明你那點法律邏輯還沒完全睡著。商事法這種東西,能看懂就偷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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