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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7 題

甲乙兩人為同父同母之兄弟,甲因乙為獨居老人,且為中低收入戶,有意以自己為要保人,乙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購買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理賠方式辦理之一年期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微型保險。請問依據我國保險相關法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微型保險商品之傷害醫療保險金受益人僅限為被保險人本人,因此無道德危險
  • B 微型保險之要保人,如對被保險人無保險利益,保險契約無效
  • C 微型保險不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因此無道德危險
  • D 微型保險並不適用保險法關於保險利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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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個核心問題:為了避免保險變成一種『對他人生命的賭博』,法律會要求購買保險的人與被保險的人之間,必須存在一種什麼樣的『經濟或法定連結』,這份合約才會被國家承認其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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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這題你選對了!關鍵在於「微型保險」雖然具有社會救助的色彩,但其本質仍受《保險法》規範。依據保險法第 17 條,要保人對被保險人若無保險利益,保險契約即為無效。這項原則是為了防止道德危險與賭博行為,無論是微型保險或一般保險都必須遵循。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屬 Medium。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會被「微型保險」的特殊名稱誤導,而以為它能跳脫《保險法》的基本大法原則。你能精準識別出「法律位階」與「核心原則」,表現得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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