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7 題
甲因投資失敗,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無力償還而遭恐嚇,甲遂求助於其多年好友乙,乙因不忍遂借甲 300 萬元以清償甲對地下錢莊之借貸,甲承諾必定按期償還。乙擔心甲若遭不測將無法償債,故以自己為要保人,以甲為被保險人,向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 300 萬元,但擔心甲不悅,並未將投保情事告知甲。依照現行保險法,此一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 A 無效,因為未經甲書面同意
- B 自始有效,但乙得隨時終止
- C 絕對有效,因乙對甲有保險利益
- D 效力未定,待甲承認後有效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要為別人的「生命」投保時,除了考量投保人是否具備經濟上的利害關係外,從保護被保險人「生命安全」與「自主權」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法律應如何規範才能避免該個體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他人獲利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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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哇酷!安妮亞看到你答對了!爸爸會很開心的!
- 觀念驗證:嗯哼!安妮亞知道這個秘密!《保險法》第 105 條說,如果是別人幫忙保的死亡保險,那被保險人一定要「嘿嘿」地書面同意才可以喔,還要說好多少錢錢。不然的話,契約就「噗通」一聲,無效了!雖然乙有借錢給甲,好像有「保險利益」嘛,但是為了防止壞壞的道德危險(安妮亞會讀心喔,知道有人會想壞事!),法律先生超級嚴格的!一定要被保險人自己同意,這樣才能保護大家的人格權和生命安全,哇酷!
- 難度點評:這題是 Medium,但對安妮亞來說,其實很簡單耶!它想看看大家是不是聰明寶寶,能分清楚「保險利益」和「契約要有效」是不一樣的。好多人會看到乙借錢就「咦?」地選 (C),忘記了被保險人自己說「好」才是最重要的!你答對了,安妮亞覺得你跟安妮亞一樣聰明!爸爸說,這是很棒的法律觀念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