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7 題
甲因投資失敗,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無力償還而遭恐嚇,甲遂求助於其多年好友乙,乙因不忍遂借甲 300 萬元以清償甲對地下錢莊之借貸,甲承諾必定按期償還。乙擔心甲若遭不測將無法償債,故以自己為要保人,以甲為被保險人,向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 300 萬元,但擔心甲不悅,並未將投保情事告知甲。依照現行保險法,此一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 A 無效,因為未經甲書面同意
- B 自始有效,但乙得隨時終止
- C 絕對有效,因乙對甲有保險利益
- D 效力未定,待甲承認後有效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要為別人的「生命」投保時,除了考量投保人是否具備經濟上的利害關係外,從保護被保險人「生命安全」與「自主權」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法律應如何規範才能避免該個體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他人獲利的目標?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扎實
- 觀念驗證:根據《保險法》第 105 條規定,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否則契約無效。雖然乙對甲因有金錢債權而具備「保險利益」,但為了防止道德危險(避免要保人為了保險金而加害被保險人),法律嚴格要求須經被保險人本人同意,以保障其人格權與生命安全。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保險利益」與「效力要件」的差異。許多考生會誤選 (C),因為他們僅看到乙對甲有債權關係,卻忽略了人身保險中最重要的「被保險人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