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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7 題

甲因投資失敗,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無力償還而遭恐嚇,甲遂求助於其多年好友乙,乙因不忍遂借甲 300 萬元以清償甲對地下錢莊之借貸,甲承諾必定按期償還。乙擔心甲若遭不測將無法償債,故以自己為要保人,以甲為被保險人,向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 300 萬元,但擔心甲不悅,並未將投保情事告知甲。依照現行保險法,此一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 A 無效,因為未經甲書面同意
  • B 自始有效,但乙得隨時終止
  • C 絕對有效,因乙對甲有保險利益
  • D 效力未定,待甲承認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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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律允許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以你的「生命」作為領取保險金的標的,這可能會對你的生命安全造成什麼風險?為了守護人格權與生命安全,法律通常會要求在契約生效前,必須取得當事人的哪一種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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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這題考查的是《保險法》第 105 條的核心規範。雖然乙對甲(債權人對債務人)具有保險利益,但人身保險契約涉及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危與人格權。為了防止道德風險,避免被保險人在不知情下被圖謀不軌,法律規定由第三人訂立的死亡保險,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否則契約無效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度在於區分「保險利益」與「書面同意」的必要性,許多考生會被選項 (C) 的保險利益誤導,而你準確地鎖定了法定效力要件,非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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