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4 題
A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辦理保險代理人業務,與 B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約定,由 A 公司提供已向該公司購買保險商品,且目前仍持有一張以上有效保單之優質客戶名單,由 B 公司保險業務員對優質客戶進行保險商品之再次行銷及解說,且就再次銷售成功之客戶,由 B 公司支付保單首年度實收保費一定比率之佣金。請問依據我國保險相關法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A 公司優質客戶名單具有經濟上價值,A 公司得收取 B 公司佣金
- B A 公司未實際從事保險招攬,不得收取 B 公司佣金
- C A 公司業務員如陪同 B 公司業務員從事招攬,A 公司得收取 B 公司佣金
- D A 公司得以第三人名義收取 B 公司佣金
思路引導 VIP
我們一起思考一下:在保險法規中,保險公司發放「佣金」的合理依據,通常是為了酬勞業務人員付出了什麼樣的『具體行為』?再對照題目中 A 公司的動作,單純把名單交給別人,有符合這種『具體行為』的定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