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3年
[會計師] 中級會計學
第 17 題
甲公司 X6 年初向乙銀行借款,每年底付息,借期 5 年,該借款之有效利率於甲公司與乙銀行均為 8%。甲公司於 X8 年初出現財務困難,支付協商相關手續費$50,000 予乙銀行協商後,乙銀行同意延長到期日並調降利率為 3%,協商日甲公司借款之市場利率為 9%。針對此債務協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不論債務合約修改是否具重大差異,甲公司 X8 年均會認列此債務協商之利益
- B 不論債務合約修改是否具重大差異,乙銀行計算 X8 年利息收入之利率均應為 8%
- C 若判斷債務合約修改具重大差異,甲公司計算 X8 年利息費用之利率應為 9%
- D 若判斷債務合約修改不具重大差異,甲公司計算 X8 年利息費用之利率應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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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想像一下,當公司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修改合約時,如果這個修改被判定為「不具重大差異」,債務人後續認列利息費用時,應該繼續沿用原來的有效利率,還是改用新的市場利率呢?同樣的情況,站在債權人(銀行)的角度又會怎麼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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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非常敏銳地選出了正確選項 B,觀念非常清楚!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道爭議題,考選部公告 B 與 D 皆為正確解答。這道題目的切入點相當精細,不僅測驗了 IFRS 9 關於債務協商的會計處理,還要求同學必須同時區分「債權人」與「債務人」的不同視角,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好題。
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利率適用原則
在債務合約修改的規範中,對於債權人(乙銀行)而言,不論合約修改是否具有重大差異,都必須以「原有效利率」$8%$ 來折現未來的現金流量,並以此計算後續的利息收入,因此選項 B 的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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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商與修改
💡 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約修改時,對適用利率的處理原則。
| 比較維度 | 債務人 (公司) | VS | 債權人 (銀行) |
|---|---|---|---|
| 非重大修改利率 | 採原始有效利率 | — | 恆用原始有效利率 |
| 重大修改利率 | 改採修改日市場利率 | — | 恆用原始有效利率 |
| 損益認列邏輯 | 認列債務修改損益 | — | 按原始利率計提減損 |
💬銀行(債權人)不論合約如何變動,計算利息或減損時皆守住「原始利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