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申論題
113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三 題
📖 題組:
衛生福利部自 107 年起著手再生醫療法籌備工作,終於本(113)年 6 月 4 日由立法院完成再生醫療雙法(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三讀。
衛生福利部自 107 年起著手再生醫療法籌備工作,終於本(113)年 6 月 4 日由立法院完成再生醫療雙法(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三讀。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三)
請試述「再生醫療法」如何規範有關人體試驗之執行及免除、異種細胞或組織是否納管,以及再生醫療組織、細胞的來源提供者權益等三類事項。(15 分)
思路引導 VIP
依據《再生醫療法》條文,分三段論述:1. 人體試驗的原則與例外(免除條件);2. 對於使用非人類來源(異種)細胞的管制態度(原則禁止、例外核准);3. 組織或細胞來源提供者的知情同意權及應受告知事項等權益保障。
小題 (一)
請說明「再生醫療法」之立法意旨為何?(5 分)
思路引導 VIP
說明《再生醫療法》立法的核心目的,可從確保品質與安全、保障病人權益以及促進醫療技術發展三個主要面向來切入思考。
小題 (二)
「再生醫療」之定義及範圍為何?(5 分)
思路引導 VIP
精確寫出《再生醫療法》中對「再生醫療」的法定定義,並列舉出依法被排除在外的傳統或特定醫療技術(如傳統輸血、人工生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