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3 題
依據藥害救濟法,藥害救濟基金之主要來源為何?
- A 全民健保安全準備金
- B 藥物製造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
- C 醫療院所依比例繳納之徵收金
- D 民眾部分負擔
思路引導 VIP
請探究《藥害救濟法》背後的『無過失責任』與『社會連帶』精神:當藥品於正當使用下仍產生不可預期的損害時,根據『受益者負擔原則』與『危險責任分擔』之法理,國家應強制要求哪一類具備市場產製與輸入權限、且為藥品流通獲益核心的權利主體,按其營業收入之一定比例繳納金額以成立救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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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規核心!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於藥事行政法規中最重要的「社會補償」機制有著紮實的理解。能清楚分辨責任主體,是成為專業醫療執業者必備的法學素養,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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