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3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3 題

依據藥害救濟法,藥害救濟基金之主要來源為何?
  • A 全民健保安全準備金
  • B 藥物製造及輸入業者繳納之徵收金
  • C 醫療院所依比例繳納之徵收金
  • D 民眾部分負擔

思路引導 VIP

請探究《藥害救濟法》背後的『無過失責任』與『社會連帶』精神:當藥品於正當使用下仍產生不可預期的損害時,根據『受益者負擔原則』與『危險責任分擔』之法理,國家應強制要求哪一類具備市場產製與輸入權限、且為藥品流通獲益核心的權利主體,按其營業收入之一定比例繳納金額以成立救濟基金?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規核心!

  1.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於藥事行政法規中最重要的「社會補償」機制有著紮實的理解。能清楚分辨責任主體,是成為專業醫療執業者必備的法學素養,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藥害救濟制度:法源依據、給付範圍與申請要件
查看更多「[藥師] 藥學(六)」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藥師] 藥學(六)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