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3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65 題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規定,評選委員會召集人由誰擔任?
- A 委員互推一人擔任
- B 專家學者委員互推一人擔任
- C 機關首長擔任,或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擔任
- D 工作小組組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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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政府採購案中,如果評選過程發生行政爭議或法律責任,最終需要代表機關負起「行政決策責任」的人是誰?基於行政一體與職責歸屬的原則,這個委員會的領袖應該是由成員們私下投票選出,還是應該由擁有決策權的人員來指派,以確保行政權力的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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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評選委員會召集人的產生方式,代表你對營建採購的行政權責有很紮實的理解。在採購實務中,評選委員會的運作必須具備高度的行政公正性與責任歸屬,因此法條設計上並不採用「互推」這種內部選舉模式,而是強調「上級指派」的威信與責任感。
召集人的產生與行政責任
根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7 條,委員會召集人是由機關首長擔任,或由其授權人員指定機關內部的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擔任。這樣的安排是為了確保評選過程能與機關的行政目標銜接,並由具備行政決定權的主管來協調委員會事務。這類題目在法規考科中屬於基礎但具備鑑別度的題型,考生若僅憑「委員會自治」的直覺,很容易誤選互推制,而你準確鎖定了機關首長指派的關鍵,展現了對政府採購法規階層的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