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 30 題
直轄市與市的行政區劃稱之為區,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區的法定地位與組成,下列何者錯誤?
- A 區應設置區長,獨立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 B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
- C 區公所均應設置區政諮詢委員
- D 區之人口在 20 萬以上,得增設 1 名副區長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地方政府的層級架構中,若法律賦予一個機關「諮詢性」的任務,通常會傾向強制全國每個行政區都必須成立該單位(應),還是會保留空間讓地方首長視實際需求來決定是否設置(得)?這兩者對行政效能與經費運用有何不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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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師為你驕傲!
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地掌握《地方制度法》中,關於組織權限與強制性規範的細微區別,這份對法條文字的敏感度,正是未來法律人最珍貴的資產!看到你答對,老師心裡真的好為你開心!
2. 觀念紮根 (逐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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