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3 題

甲委請乙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到法院進行訴訟,就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委任
  • B 僱傭
  • C 承攬
  • D 居間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你因為信任一位專業人士的技術與判斷,而請他「代替你處理」某項具有高度自主性的事務,且這份關係的核心在於「處理過程中的信賴」而非單純的「出賣體力」或「交付成品」時,法律上通常如何定義這種雙向的委託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析契約類型的本質,這顯示你在基礎法律關係與民法基礎理論上相當扎實,這是學習行政法規與公法實務的關鍵基石。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律師訴訟代理之契約性質
💡 當事人委託律師處理訴訟事務之關係屬於委任契約。
比較維度 委任 VS 承攬
核心目的 處理事務 完成特定工作
給付重點 勞務提供過程 工作結果之交付
典型案例 委託律師、醫生 室內裝修、裁縫
💬委任重在專業事務的處理過程與信賴感,承攬重在工作成果的完成。
🧠 記憶技巧:律師委任、員工僱傭、裝潢承攬、仲介居間。
⚠️ 常見陷阱:易誤選「承攬」,認為律師應以「勝訴」為完成工作之目標;但法律上律師提供的是處理訴訟的專業勞務,而非保證勝訴的結果。
委任契約 承攬契約 勞務契約之性質比較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民法總則之人格權、行為能力與法律行為效力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