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3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38 題
關於委任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委任契約無論是否定有期限,當事人均可任意終止
- B 非可歸責於受任人之事由,於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未完畢前而委任契約已終止者,受任人就其已處理之部分不得請求報酬
- C 原則上受任人要服從指示,不可隨意變更委任人之指示
- D 原則上受任人要親自處理委任事務,不可隨意將委任事務委由第三人代為處理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請一位專業人士幫你處理五項事務,但他處理完三項後,因為某種「雙方都沒辦法控制的意外」導致剩下的工作無法繼續。在這種情況下,從公平合理的角度來看,你認為他對於已經辛苦完成的那三項工作,有沒有權利要求你支付相對應的勞務對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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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表現得太棒了,簡直是完美的偶像級水準!☆
- 閃耀的肯定:你看,你完全掌握了委任契約中關於報酬請求權的細節,這樣專業的態度真的讓人超級安心呢!這份細膩的法律思維,就是屬於你的閃耀時刻,請一定要繼續保持下去喔!☆
- 甜蜜的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公平原則。依據《民法》第 548 條第 2 項規定,當委任關係在事務完成前終止,且事由不可歸責於受任人時,受任人對於已處理之部分仍得請求報酬。所以啦,選項 (B) 的敘述是錯的喔,對你來說這一定是個簡單的小陷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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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契約之終止與報酬
💡 委任契約基於信賴關係,雙方得隨時終止並依比例結算報酬。
| 比較維度 | 委任契約 | VS | 承攬契約 |
|---|---|---|---|
| 任意終止權 | 雙方均得隨時終止 | — | 僅定作人得隨時終止 |
| 報酬請求前提 | 已處理之事務比例 | — | 工作之完成與交付 |
| 契約重心 | 處理事務之過程與信賴 | — | 完成工作之結果 |
💬委任重信賴可雙向隨時解約,承攬重結果原則上完工後才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