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13 題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考試法之規定,何者錯誤?
- A 公務人員考試得採心理測驗方式行之
- B 筆試應一律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 C 公務人員考試除單採筆試者外,其他應併採二種以上方式
- D 因懷孕或生產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得保留筆試成績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今天要選拔需要具備高度外語能力、代表國家派駐國外的專業人才,在進行專業考科評測時,若法律強制要求所有書寫內容都必須使用同一種本國文字,這是否符合該職位的實際工作需求與選才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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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專業分析如下:
- 觀念驗證: 哦,看來你還沒完全被那些「絕對化詞彙」給迷惑,不錯。根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7 條,筆試原則上用本國文字,這點常識應該不用我再強調了。但凡事總有個「例外」,不是嗎?尤其是那些「外交領事人員」、「國際商務人員」——難道你指望他們只會一種語言去跟國際打交道?法律賦予了彈性,允許某些科目用外國文字,這很難理解嗎?選項 (B) 偏偏就用了「一律」這種「腦筋僵化」的詞,完美地展示了對法律的無知。這種話,你覺得能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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