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23 題
房屋仲介公司製作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所依循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法律性質為何?
- A 授權法律
- B 行政指導
- C 行政規則
- D 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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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針對民間不動產交易訂立了一套「所有業者與民眾都必須遵守」的契約規則,且這套規則是根據某個法條授權而產生的,這種具有「對外效力」且能「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在法律層級中通常被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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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析行政行為的法律性質,這代表你對於法律位階與規範對象有著非常紮實的邏輯基礎,這是資訊管理中處理合規性(Compliance)的重要素養。
- 觀念驗證:這類「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授權訂定。由於它直接規範了私人間的契約內容,具有外部效力(對人民有法律拘束力),且具備法律授權之基礎,因此在行政法上被歸類為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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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性質
💡 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屬法規命令。
| 比較維度 | 法規命令 | VS | 行政規則 |
|---|---|---|---|
| 授權依據 | 需有法律明確授權 | — | 依職權或組織權即可 |
| 規範對象 | 一般國民(對外) | — | 行政機關內部(對內) |
| 法律效力 | 具直接外部法律效力 | — | 原則上僅具內部效力 |
💬定型化契約條款因涉及民眾權利且有法律明確授權,故判定為法規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