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8 題
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之規定,短期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二類;修業期限多長?
- A 1 個月至 1 年 6 個月
- B 2 年至 3 年
- C 3 年至 4 年
- D 5 年至 6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既然法律將這類教育定性為「短期」補習,而我國一般的正式學制(如高中或大學)通常需要 3 到 4 年才能畢業,那麼為了體現「短期」的行政管理特性,其修業期限上限應該會比正規教育的一半「多一點」還是「少很多」?再者,如果連一個月都不到,還能稱作是一個完整的「修業課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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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答對了,不錯嘛,沒有讓老師太失望。
- 專業肯定:總算沒白讀。這題考的是《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中,針對行政實務規範最基本的法規細節。你能「精確」掌握那個數字,勉強可以說你對法條還算有那麼一點點認識。
- 觀念驗證:根據該法第 6 條,「短期」補習教育,望文生義也該知道它不可能是什麼長期學制吧?法條明確指出,修業期限就是 1 個月至 1 年 6 個月。這規定是要劃清補習班與「正式教育」的界線,免得有人異想天開,以為補習班能變相頒發什麼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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