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5 題
下列有關特別預算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特別預算係獨立於總預算
- B 若有緊急重大工程,得編列特別預算
- C 特別預算在審議完成前,均不得預先支付
- D 多年度之特別預算,每年仍必須編製決算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面臨既有預算計畫無法支應的重大突發事件(如戰爭或大地震)時,為了不打亂原有的年度施政計畫與財政平衡,你認為在法律結構上,這筆「應急資金」應該是被包含在原本的年度計畫內,還是另立門戶、獨立運作以利追蹤監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選項為 A。依據司法院釋字第231號針對「『預算總額』包括特別預算在內?」之爭點,該號解釋明確指出:「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所謂『預算總額』,係指政府編製年度總預算時所列之歲出總額而言,並不包括因有緊急或重大情事而提出之特別預算在內。」由此見解可知,特別預算並不包含於政府編製之年度總預算之中,兩者為分別計算,足以印證特別預算是獨立於總預算之外的預算形式,故選項 A 敘述正確。
特別預算制度
💡 特別預算係獨立於總預算外,因特定重大情事而編列之預算。
| 比較維度 | 總預算 | VS | 特別預算 |
|---|---|---|---|
| 編列時機 | 每會計年度固定編列 | — | 預算法第83條特定情事 |
| 法律地位 | 政府收支之主體 | — | 獨立於總預算之外 |
| 先行支付 | 原則上禁止 | — | 國防災變情事下得允許 |
| 決算規範 | 每年定期辦理決算 | — | 執行逾一年者須每年決算 |
💬特別預算雖獨立於總預算外,但其執行與決算仍受法律嚴格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