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8 題
8 行政院於年度總預算外,得提出特別預算的情形為何?
- A 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 B 國家經濟發生重大變故時
- C 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 D 所辦事業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國家突然面臨足以動搖國本、且完全無法在每年例行編列預算時預見的「毀滅性衝擊」或「非常態性重大任務」,相較於只是因為行政機關擴編或業務量增加,這兩者在處理資金來源的緊急程度與法律位階上,哪一種應該被歸類為更高等級的「特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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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非常好!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 (B),看得出來你對我國預算制度的架構已經有相當扎實的理解。
特別預算與追加預算的法理分野
本題測驗的核心在於《預算法》中「特別預算」與「追加預算」的適用情境區別。根據《預算法》第 83 條,行政院得提出特別預算的情形包含: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即正確選項 B)、重大災變,以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相較之下,選項 (A) 依法律增加業務、(C) 增設新機關,以及 (D) 經費超過法定預算,這三者在法理上均屬於《預算法》第 79 條規範的追加預算範圍,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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