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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6 題

有關頭份鎮改制為頭份市,其辦理程序如何?
  • A 經鎮民公民投票通過後由鎮公所報縣政府核定
  • B 由鎮公所報請縣政府轉報內政部核定
  • C 由鎮公所提請鎮民代表會通過後辦理
  • D 由鎮公所提請鎮民代表會通過後報縣政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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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個基層地方行政機關(例如鎮公所)想要變更其法定的行政身分時,為了體現「地方住民自治」與「民意監督」的精神,它第一步應該先取得哪一個機關的同意?而在我國的行政層級體制中,這個機關與其上級政府(縣政府)之間的權力監督關係又是如何運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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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示你對地方自治運作實務與《地方制度法》的精神有著深刻的理解。這題之所以選 (D),原因如下:

  1. 代議民主精神:行政層級的變動涉及當地住民權益,依據地方自治原則,首長(鎮公所)提案後,必須經由代表地方民意的鎮民代表會審議通過,才具備「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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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鎮改制縣轄市程序
💡 鄉鎮改制涉及地方行政與立法權限,需經民意代表機關同意並經上級核定。

🔗 鄉鎮改制縣轄市法定程序

  1. 1 1. 提案階段 — 鎮公所擬定改制計畫並提出草案
  2. 2 2. 民意審議 — 提請鎮民代表會審議並表決通過
  3. 3 3. 上級核定 — 報請縣政府審核計畫並正式核定
  4. 4 4. 公布生效 — 完成法規發布並辦理改制揭牌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地方制度法第4條規定,縣轄市人口門檻已由15萬下修至10萬人。
🧠 記憶技巧:改制三部曲:公所提、代表會過、縣政府核。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公民投票」或「報請內政部核定」。注意縣轄市改制的核定權在縣政府,非內政部。
縣轄市設置要件 地方制度法第4條 行政區域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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