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7 題
依預算法規定,行政院應編製 4 種財政報告並於政府網站公開,下列何者不包括?
- A 政府豁免債務統計
- B 綠色國民所得帳
- C 稅式支出
- D 移轉性支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常態性宏觀財政評估」的角度來推論:預算法要求每年常態編製並公開的四種特殊報告,目的是為了評估國家的隱藏性稅損、資源重分配、政府投資及環境成本。仔細觀察這些名詞,哪一個項目看起來比較像是「偶發性或針對特定狀況的財務處置」,而較不屬於每年必須編製的整體性財政結構報告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行政院應編製並公開之財政報告種類。依據預算法第29條規定:「行政院應編製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及關於稅式支出、移轉性支付之報告。前項報告內容應於政府網站公開。」由法條原文可知,行政院必須編製並於政府網站公開的報告項目包含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關於稅式支出之報告以及移轉性支付之報告。比對題目選項,綠色國民所得帳、稅式支出與移轉性支付皆屬於法文明定之應編製範圍,而「政府豁免債務統計」並未包含在該條文規定的報告項目中,因此不屬於行政院應編製之列,故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A。
預算法法定公開報告
💡 行政院依預算法應定期編製並公開四項特定財政報告,落實資訊透明。
- 依預算法第 29 條,行政院應編製四種報告並於網站公開。
- 包含中長期歲入與歲出之推估,用於預測未來財政趨勢。
- 包含稅式支出及移轉性支付,揭露租稅減免與政府補貼狀況。
- 包含綠色國民所得帳,將經濟活動對環境與資源的損耗納入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