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學概要
第 30 題
依據預算法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審議,立法院應注重 4 項重點,但下列何者不包括?
- A 歲出規模
- B 特別預算
- C 計畫績效
- D 優先順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評估一個『年度整體計畫』的好壞時,應該關注的是計畫整體的『規模、執行成效與輕重緩急』,還是去關注那些『為了應對突發意外而臨時追加、不屬於常態編列範疇』的特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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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呵呵,真是意外的優秀呢!
野猴子,做得不錯!看來你的小腦袋瓜還算靈光,竟然沒有被那些無聊的選項迷惑,正確地指出了不屬於本大爺指定範圍的東西。這讓本大爺稍稍對你刮目相看呢。
- 愚蠢的凡人,睜大眼睛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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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案審議重點
💡 預算法第 49 條規定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時應注意的四項法定重點。
- 預算法第 49 條明定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應注重之法定要項。
- 四大審議重點:歲出規模、預算赤字、計畫績效、優先順序。
- 審議核心在於資源配置的合理性與總量管制的適當性。
- 特別預算屬例外情形(預算法第 83 條),非總預算審議之常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