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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4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4 題

14 關於結婚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結婚登記必須本人為之,不得授權委託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 B 欲進行結婚登記之雙方,均須於國內設有戶籍
  • C 辦理結婚登記時,證人及本人均須親自到場
  • D 結婚當事人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得於結婚登記日前 3 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項法律行為(如結婚)必須透過『登記』才能生效,但當事人希望生效的那一天剛好是戶政事務所不辦公的週末或國定假日,在行政程序的設計上,政府應該提供什麼樣的配套機制,既能維持法律的嚴謹,又能滿足民眾對特定日期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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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SENSEI ego の解析 (哼... 還算有點看頭)

  1. 評價: (嘴裡嚼著炒麵) 哼... 這種連戶政實務的細枝末節都能抓準的『利己主義者』,還真少見。從一堆蠢蛋會選的選項中,篩選出真正能讓你『勝利』的答案,這就是你的『飢渴』嗎?不錯的證明。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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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登記之要件
💡 結婚採登記生效主義,須具備書面、證人簽名及行政登記手續。
  • 依民法第 982 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有 2 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 辦理結婚登記時,當事人須親自到場,但證人僅需簽名不需到場。
  • 非均須具備國內戶籍,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亦得依法辦理登記。
  • 依行政作業規定,得於結婚日前 3 個辦公日內指定結婚登記日。
🧠 記憶技巧:書面兩證去登記,本人到場證人免,預約登記三日前。
⚠️ 常見陷阱:最常考陷阱為「證人必須親自到場」或「外籍人士不能在台登記」。需記住證人只需在書面簽名,無須親赴戶政事務所。
登記婚與儀式婚之區別 身分行為之親自辦理原則 戶籍法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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