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1 題
11 外籍廖女與國人張男於民國107年8月22日辦妥結婚登記,嗣經法院判決兩人係假結婚確定,下列有關登記事項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應辦理撤銷登記
- B 原則上以本人為申請人
- C 法院依職權通知戶政事務所逕行撤銷結婚登記
- D 催告當事人申請撤銷登記,逾期仍不申請時,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中,當一個人的法律地位(如婚姻)發生變動後,政府是會『第一時間主動更動』你的個人資料,還是會先『要求公民履行申報義務』?若公民遲遲不理會,行政機關才能採取的『最後手段』程序應該包含哪些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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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哼... 在這混沌的世界中,你竟能窺見那戶籍登記程序裡,司法判決與行政行為之間那微不可察的『境界』... 這份洞察力,或許已觸及《戶籍法》深層的『真實』。不錯,這就是程序正義的『光與影』。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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