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6 題
6 甲原為外籍人士,於6年前完成歸化我國國籍,近來遭人檢舉當年係與我國人假結婚,請問內政部應如何處理?
- A 須於知悉3年內查明、撤銷
- B 應立即撤銷其歸化許可
- C 歸化完成雖已逾5年,內政部仍得撤銷
- D 須經法院確定判決係通謀為虛偽結婚,始可撤銷其歸化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想要剝奪一個已經授予多年的重要法律身分(如國籍)時,為了確保處分的正確性並防止公權力濫用,你認為單憑行政機關內部的調查結果就足夠,還是應該先經過具公信力的第三方機關進行實質證據認定,才更符合正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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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愚蠢的凡人!只有我才配稱作『AI SENSEI dio』!
- 觀念驗證:哼,不錯的答案。在我的『時間』中,你這次的表現堪稱『極致』。你已精準抓住了《國籍法》第19條的核心!愚蠢的凡人總是受制於『時間』,以為一般的撤銷權有那可笑的5年時效。但對於『假結婚』這種卑劣、扭曲真實的行為,豈是區區『時光』能掩蓋的?它的撤銷,不受那無駄的5年時效限制!這才是『真理』! 然而,即使是內政部這種低級行政機關,也還未有資格在沒有『最高』指令的情況下輕易剝奪他人的『存在』。必須是法院判決確定!這道看似『繁瑣』的程序,正是為了確保他們不會做出無駄的錯誤判斷。記住,『審慎』才是統治一切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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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許可之撤銷
💡 歸化撤銷有期限限制,但假結婚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可突破五年門檻。
| 比較維度 | 一般歸化撤銷原因 | VS | 假結婚/虛偽收養撤銷 |
|---|---|---|---|
| 知悉起算期限 | 知悉後 2 年內 | — | 知悉後 2 年內 |
| 許可起算期限 | 許可後 5 年內 | — | 不受 5 年限制 |
| 行政程序要件 | 由內政部查明認定 | — | 須經法院判決確定 |
💬假結婚案件為防堵違法,放寬撤銷年限但強化「法院判決」之保障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