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 題
甲為外國人,其配偶為中華民國國民,甲以配偶身分申請歸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其配偶死亡後二年內再婚者,亦得申請歸化
- B 毋須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 C 仍應具有相當之財產,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 D 原則上仍須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思路引導 VIP
請從「國家主權」與「個人忠誠度」的角度思考:當一個國家核准外國人正式成為其公民時,為了避免該員在法律上同時受兩個國家的管轄(例如雙重兵役或外交保護權衝突),行政機關在審核程序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效忠證明文件」會是指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專業判斷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 本題考點在於《國籍法》中「一般歸化」與「外籍配偶歸化」的條件區辨。外籍配偶雖享有免除財產證明(§4 II)與縮短居留年限之優待,但基於我國單一國籍原則,依《國籍法》第 9 條規定,申請歸化者「原則上」仍須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以避免雙重國籍產生的權利義務衝突。至於語言能力,法律僅是「放寬」認定標準而非完全豁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外籍配偶歸化要件
💡 外籍配偶歸化可放寬居留年限與財產限制,但仍須喪失原國籍。
| 比較維度 | 一般外國人歸化 | VS | 國人配偶歸化 |
|---|---|---|---|
| 合法居留年限 | 每年183日以上屆滿5年 | — | 每年183日以上屆滿3年 |
| 財產自立能力 | 必須具備(足以自立) | — | 免除此要件限制 |
| 喪失原國籍 | 原則上必須提出證明 | — | 原則上必須提出證明 |
| 基本語言能力 | 必須具備 | — | 必須具備 |
💬外籍配偶僅在居留年限與財產要件有放寬,國籍喪失與語言能力仍為必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