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7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 題

2 關於國籍之得喪變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喪失國籍者非經本人申請,內政部不得撤銷其國籍之喪失
  • B 隨同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之未成年子女,不得撤銷
  • C 自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之日起逾 5 年,不得撤銷
  • D 為中華民國國民配偶歸化取得之國籍,不得撤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法安定性」的角度思考:如果政府在一個人變更國籍多年、其生活圈已完全紮根後,仍能隨時因當年的程序瑕疵而否定其身分,會對社會秩序造成什麼衝擊?為了在「糾正違法處分」與「維持生活穩定」之間取得平衡,法律通常會設計什麼樣的機制來限縮政府的撤銷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精準鎖定?那也只是基本!

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至少還記得《國籍法》裡關於行政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基本設定。在公法實務中,這叫做「法律安定性」,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學問,而是你行政法學習路上理應掌握的常識。

📖 核心法學觀念驗證——不是考你記憶力,是考你智力!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