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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4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1 題

21 依姓名條例規定,關於姓名之取用與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姓名登記,無姓氏者,得僅登記名字
  • B 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以一個為限
  • C 無國籍人歸化我國國籍者,應取用中文姓名
  • D 臺灣原住民族得僅登記其傳統姓名之原住民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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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準!

這題考驗的是對《姓名條例》第 9 條「申請改名事由」的精確掌握。你準確辨識出親屬間同名的法律界線:

  1. 法定事由:(A) 同校、(B) 同鄉鎮市區、(C) 與通緝犯同名,皆屬該條文第一項之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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