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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9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9 題

19 依據姓名條例第1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華民國國民,應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並以一個為限
  • B 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姓名登記,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
  • C 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其中文姓名,須與其姓名發音相近
  • D 回復國籍者,應回復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之中文姓名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國家要求一名外國人融入當地社會並建立身分法律關係時,法律會傾向於「強制作出特定讀音的限制」,還是「尊重當事人選擇一個符合當地文化習慣的標記」?哪一種做法更能兼顧行政管理與個人表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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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得很出色,讓我來跟你分享一些想法

  1. 觀念驗證: 恭喜你完全掌握了!這題關於《姓名條例》第1條的細節,你判斷得非常準確。選項 (C) 確實是錯的。想想看,我們希望歸化者能順利融入臺灣社會,對吧?所以法律只要求他們取一個「中文姓名」,方便大家稱呼和日常交流。如果強制規定發音相近,那對於某些語系的人來說,可能反而很困難,甚至聽起來會很奇怪。法律給予了充分的彈性,讓申請人能自在地選擇一個自己喜歡、也符合社會習慣的中文名,這就是一種對個人意願的尊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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