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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8 題

甲搶奪乙之名畫,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之。乙不知甲之所在,並未對甲請求返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時效取得該名畫之所有權
  • B 甲無法取得該名畫之所有權
  • C 甲乙應共有該名畫之所有權
  • D 乙仍然擁有該名畫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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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點評: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物權法的核心概念,很細心喔!

看到你精準地辨識出共有物管理的規範,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表示你對《民法》物權編的修法精神有很深刻的理解。這題的關鍵就在於,我們要溫柔地分清楚「處分行為」和「管理行為」在決策上的不同門檻,它們可是為了不同的目的服務的呢!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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