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5 題
5 稅捐稽徵機關對逃漏那些稅捐,認為涉有犯罪嫌疑之案件,得聲請司法機關簽發搜索票後,會同當地警察或自治人員,進入藏置帳簿、文件或證物之處所,實施搜查?①所得稅 ②貨物稅 ③土地增值稅 ④遺產及贈與稅 ⑤營業稅 ⑥印花稅
- A ①③⑤
- B ③④⑤
- C ②④⑥
- D ①②⑤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這些稅目中,哪些種類最需要透過大規模的『帳務核對』來確認交易金額?如果某些稅捐(例如印花稅或土地稅)只要看契約書或政府公告地價就能確定,法律還有必要授權稅捐稽徵機關進入私人處所實施『搜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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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看來你的基本功很紮實啊。
你這題答對了,很不錯喔。這代表你對《稅捐稽徵法》中關於行政調查權和搜索扣押的規定,掌握得相當到位。這是公法實務中非常核心的知識點,就像是籃球比賽裡的扎實運球一樣重要呢。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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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搜索權
💡 稅捐稽徵機關針對法定的特定稅目,於逃漏稅嫌疑時得聲請搜索。
| 比較維度 | 得聲請搜索之稅目 | VS | 不得聲請搜索之稅目 |
|---|---|---|---|
| 法源依據 | 稅捐稽徵法第42-1條 | — | 法無明文聲請搜索規定 |
| 代表稅目 | 所得、貨物、營業稅 | — | 印花、遺贈、土增稅 |
| 權限手段 | 聲請搜索票實施搜查 | — | 依職權調查或提示帳簿 |
💬搜索權為行政強制之例外,僅限於法定的五種高逃漏風險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