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4年
[一般民政] 地方政府與政治
第 二 題
某縣政府若希望透過開徵臨時稅課來增加縣公庫收入,請問需要考量那些因素並依據什麼程序來執行?(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到《地方制度法》與《地方稅法通則》中有關地方財政開源的規定,將答題分為「法定程序」與「考量因素」兩大區塊。論述時除了羅列法條外,務必結合地方政治生態(如府會關係、選票考量)與公共行政理論(如新公共管理、財政自主性),才能展現申論深度。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地方自治之核心在於「財政自主」,在現今新公共管理(NPM)強調開拓財源與效能提升的思維下,縣市政府得依法開徵臨時稅課以挹注公庫。然開徵新稅不僅涉及嚴謹的法定程序,更牽動複雜的地方政治與經濟生態。以下依據《地方制度法》及相關法規,並結合公共行政理論進行分析。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地方臨時稅課開徵程序
💡 依《地方稅法通則》程序辦理,兼顧財政自主與政治經濟成本。
🔗 臨時稅課開徵法定程序
- 1 適法性審核 — 確認未違反國策及損及國家利益(通則§4)
- 2 研擬條例 — 訂定課徵標的、稅率與兩年期限(通則§3,5)
- 3 議會審議 — 踐行租稅法定主義,經地方議會三讀通過
- 4 報請備查 — 公布前報內政部、財政部及主計總處(通則§6)
↓
↓
↓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地方稅法通則中關於「附加稅課」的限制與程序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