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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4年 [公職社會工作師] 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第 三 題

三、有一 5 歲兒童,頭髮參差不齊、行為退縮、衣著有異味,大腿內側似有器物所造成的瘀傷,聽里長說,案母經常帶著該童搬家。作為社會工作師,會進行何種處置?又法源依據為何?(3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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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兒少保護實務與相關法規。看到兒童有『瘀傷、異味』應立刻聯想身心虐待與疏忽,『常搬家』則為高風險阻礙查訪特徵。解題時應依『危機通報→調查協尋→緊急安置→後續處遇』的社工實務流程展開,並將每個步驟精確對接《兒少權法》的具體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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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案 5 歲兒童出現疑似遭受身心虐待(器物造成瘀傷)與嚴重疏忽(衣著異味、頭髮參差)之表徵,且案母頻繁搬家顯示具有高風險與迴避查核之特性。社會工作師應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權法》)為主要法源依據,立即啟動兒少保護與危機介入機制。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兒少保護介入與法規
💡 依法啟動通報、調查、安置及處遇之程序,落實兒少保護。

🔗 兒少保護個案處理法定流程

  1. 1 受理通報 — 依第 53 條於 24 小時內完成責任通報。
  2. 2 調查評估 — 依第 70 條於 4 日內進行訪視與安全評估。
  3. 3 強制保護 — 依第 70-1 條會同警察強制進入查訪驗傷。
  4. 4 緊急安置 — 依第 56 條於危急時將兒童帶離家庭保護。
  5. 5 家庭處遇 — 依第 64、102 條擬定計畫並強制親職教育。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行政法中「行政強制」與兒少權法「強制進入」的銜接關係。
🧠 記憶技巧:程序口訣:通、查、安、處(通報、調查、安置、處遇)。
⚠️ 常見陷阱:答題時易遺漏 24 小時通報時限,或未能連結第 70-1 條之警察強制介入權限。
社會安全網計畫 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強制親職教育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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