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4年
[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
第 一 題
📖 題組:
立法院於審查議案時,為使朝野黨派在和諧氣氛中溝通議案內容,以利朝野達成共識,順利通過議案,故於現行法上有黨團協商之制度。請依相關法規、主要學說分析以下和黨團協商有關之問題。
立法院於審查議案時,為使朝野黨派在和諧氣氛中溝通議案內容,以利朝野達成共識,順利通過議案,故於現行法上有黨團協商之制度。請依相關法規、主要學說分析以下和黨團協商有關之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黨團協商發動時機與對象、類型與舉行之時間。(2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關於「黨團協商」之核心規範。解題時應先引出黨團協商的法源依據與理論背景(協和式民主),接著依序標明發動時機、對象、類型與舉行時間,最後務必加入實務運作的評析與改進建議,以展現批判性思考與對國會實務的深度了解。
小題 (二)
院會議案黨團協商之程序、院會議案無法獲共識之處理與黨團協商之效力。(25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2章「黨團協商」之相關規範。作答層次須清晰切分為三部分:程序面的啟動與「一個月冷凍期」、無法獲共識時的「院會表決」解套機制,以及協商結論對院會產生「限制修正動議」的強大效力。同時,務必帶入實務上對「密室協商」及「黨意凌駕個別委員權利」的批判性評析,以凸顯法制與實務之落差。
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
💡 藉由跨黨派協商化解議事僵局,提升立法效率並確保政黨共識。
🔗 院會議案黨團協商程序鏈
- 1 發動與通知 — 院長或黨團提議,由秘書長通知各黨團參加
- 2 進行協商 — 針對議案進行討論,過程須全程錄影、錄音並記錄
- 3 簽署結論 — 各黨團代表於協議書簽名,代表該黨團接受結論
- 4 提報院會 — 將協商結論送交院會,依結論內容進行後續讀會
- 5 僵局處置 — 若逾一個月無共識,則由院會定期處理或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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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黨團協商對委員會實質審查權限的影響與憲政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