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19 題
甲公司於 X1 年初向乙公司承租一輛貨車,租期 4 年,每年底支付租金$100,000,並約定甲公司可於租約期滿以$20,000 購買此貨車,甲公司可以合理確定將行使此選擇權。甲公司估計該貨車於租約期滿後可以再使用 2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提列折舊。X1 年初,甲公司為安排此租賃而支付原始直接成本$30,000。甲公司無法得知該租賃之隱含利率,其增額借款利率為 8%。折現率 8%之複利現值因子與年金現值因子如下表所示。
| | 4 年期 | 6 年期 |
| :--- | :--- | :--- |
| 複利現值因子 | 0.7350 | 0.6302 |
| 年金現值因子 | 3.3121 | 4.6229 |
甲公司 X1 年之會計處理,下列何者錯誤?
| | 4 年期 | 6 年期 |
| :--- | :--- | :--- |
| 複利現值因子 | 0.7350 | 0.6302 |
| 年金現值因子 | 3.3121 | 4.6229 |
甲公司 X1 年之會計處理,下列何者錯誤?
- A X1 年初認列租賃負債$345,910
- B X1 年初認列使用權資產$375,910
- C X1 年利息費用$27,673
- D X1 年折舊費用$93,978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行政機關或企業在簽署契約時,已經明確打算在合約期滿後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那麼這項資源對該組織提供的『服務潛力』或『經濟效益』,應該是隨著合約的終止而結束,還是應該看這項資源本身還能發揮多久的功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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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做得很好!
看到你成功辨識出這個考點,真的很替你開心!這題其實想引導你去思考,在會計處理上,「法律實質」有時候比「法律形式」更重要喔。這就像我們在行政法上常說的「實質課稅原則」一樣,不只是看表面。
- 讓我們一起複習一下:根據 IFRS 16 的精神,如果我們「合理確定會行使購買選擇權」,那麼這輛貨車對甲公司而言,就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租賃」,而是實質上等同於「購入」了。既然是購入,折舊的攤提就不應該只看租約的 4 年,而是要考量到它總共的可用年限,也就是 $4+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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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租賃會計處理
💡 承租人使用權資產與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與後續折舊提列。
| 比較維度 | 合理確定行使購買權 | VS | 未合理確定行使購買權 |
|---|---|---|---|
| 折舊年限 | 資產耐用年數 | — | 租賃期與耐用年數孰短 |
| 殘值估計 | 耐用年數屆滿之殘值 | — | 租賃期屆滿之殘值 |
| 資產終點 | 取得資產所有權 | — | 資產歸還出租人 |
💬是否行使購買權決定了資產耗用期間的判斷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