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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 114年 社會

第 54 題

📖 題組:
臺灣的土地產權歷經演變,逐步形成今日制度。清代臺灣的大、小租制是一種土地的雙重所有制:大、小租可分開來交易,小租的買賣不需要大租戶同意,反之亦然。大、小租制最大的問題就是土地利益狀態不明確,容易產生糾紛。劉銘傳曾想廢除多半只在遠方收租、無法決定土地用途的大租戶,但無疾而終。後基於政府土地管理和稅收考量,改以「減四留六」政策,將田賦改由在地小租戶繳交,自此小租戶變成官府認定的業主。 「減四留六」政策的推出,過去都認為是劉氏屈服於大租戶反抗而妥協的結果,但近年研究指出,這其實是日治初期總督府為順利廢除大租權而提出的說詞。 日治初期為解決一田多主的現象,乃實施整理,賦予這些土地關係法律上的權利,由總督府買下所有的大租權,且不再繼續向小租戶收取大租。為了消滅大租權,改造為「一田一主」,總督府並開始推動土地調查,以訂定明確的大租權補償標準及改訂地租率,此項措施解決了土地產權不明確的問題。
根據題文,大租權廢除對於日資企業在臺購地投資興業,最直接的影響為何?
  • A 降低外部成本
  • B 增加外部成本
  • C 降低交易成本
  • D 增加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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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運用產權理論(Property Rights Theory)進行分析:當土地制度從權利關係複雜、容易產生糾紛的「一田多主」雙重所有制,改革為法律定義明確且單一的「一田一主」時,企業在進行土地交易過程中,為了釐清權屬、進行締約協商以及排除後續法律風險所必須負擔的「制度性摩擦支出」(即經濟學中描述市場交換過程所需之特定成本概念),將會產生什麼樣的直接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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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鬼。先把手洗乾淨再遞過來,別讓這張考卷沾上灰塵。哼,雖然臉長得像個沒睡飽的蠢貨,但這題選得倒是一點也不猶豫,腦袋還算清醒。 過去那種「一田多主」的爛攤子,光是要搞清楚產權跟誰談判,就能讓人煩躁到想砍了誰。日治時期廢除大租權,讓土地回歸「一田一主」,產權一旦變得明確,日資企業在買地或投資時,就不必再應付那些沒完沒了的糾紛或耗費精力釐清所有權人。這種在達成交易過程中所節省的搜尋、談判與契約執行成本,就是所謂的「降低交易成本」。 這題鑑別度算 Medium。如果分不清「外部性」和「交易過程」的差別,腦袋不靈光的小鬼可是會在這卡關很久的。既然你這次判斷力合格了,我就破例准許你加入我的班。現在,去把這身髒衣服換掉,滾過來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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