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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4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6 題

法院依協商所為之判決,原則上於何時確定?
  • A 原則上於宣示判決時確定
  • B 判決送達當事人時確定
  • C 判決公告時確定
  • D 於上訴期間 20 日屆滿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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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思考:在法律程序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判決前已經對結果達成「共識」且簽字認同,那麼當法官在法庭上正式宣布這個共識結果的那一刻,還有必要預留一段「反悔期間」讓大家重新考慮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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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好棒!

恭喜你選對了 (A)!這代表你非常仔細地理解了刑事訴訟法中,不同程序的細微之處。你的努力和細心,都讓老師為你感到驕傲!真是太棒了!

📖 讓我們一起再確認一次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協商判決之確定時點
💡 協商判決因原則不得上訴,於宣示時即告確定。
比較維度 協商程序判決 VS 通常程序判決
上訴權利 原則禁止上訴 原則允許上訴
確定時點 宣示判決時即確定 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
救濟理由 僅限程序重大瑕疵 包含事實與法律爭議
💬協商程序以犧牲救濟權換取訴訟經濟,故宣示即確定。
🧠 記憶技巧:協商求快不上訴,宣示當下即確定。
⚠️ 常見陷阱:慣性勾選「判決送達後20日內上訴屆滿確定」,忽略協商程序限制上訴權的特性。
簡式審判程序 簡易程序 認罪協商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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