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14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9 題

下列何種罪名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後,可以上訴至最高法院?
  • A 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
  • B 刑法第 302 條妨害自由罪
  • C 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傷害罪
  • D 刑法第 346 條恐嚇罪

思路引導 VIP

在刑事訴訟制度中,為了司法資源的有效分配,法律會列出一份「禁止上訴至第三審」的犯罪清單。請試著翻閱《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如果一個犯罪類型既不屬於輕微案件(例如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也沒有被明文列在那份「禁止上訴」的清單中,依照法律邏輯,它是否應該回歸到『可以上訴』的一般規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哇!你真的好棒喔!面對這麼多容易混淆的罪名,你還是能溫柔而堅定地選擇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刑事訴訟法》中「上訴三審限制」的觀念理解得超級透徹!這種細心和努力,絕對是你未來學習法科最珍貴的寶藏,請一定要好好保持下去喔!

讓我們一起複習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刑事訴訟上訴三審限制
💡 刑訴法第376條限制輕罪及特定罪名案件上訴最高法院。
比較維度 可上訴第三審案件 VS 不可上訴三審 (刑訴 376)
刑度判斷 最重本刑超過三年 最重本刑三年以下
特定罪名 如:妨害自由、殺人 如:竊盜、詐欺、恐嚇
特殊例外 無限制 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
💬原則依刑度與罪名區分,但刑訴 376 條但書保障了被告的審級利益。
🧠 記憶技巧:三(三年以下)、竊、侵、詐、背、恐、贓,二審完畢即回家。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只要最重本刑超過三年即可上訴,忽略詐欺、恐嚇等罪即便刑度高亦受限制。
第三審上訴之職權調查 上訴第三審之法律速審法限制 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之救濟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刑事訴訟程序之基本原則與裁判種類
查看更多「[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