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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10 題

經濟部將桃園航空貿易自由港區之工廠設立許可、登記事項交由桃園市政府辦理,其性質為何?
  • A 委任
  • B 委託
  • C 委辦
  • D 職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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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當一個「中央部會」將原本屬於自己的權力,交給一個「具有獨立自治地位的地方政府」去執行時,這種『跨越行政層級』且『由上對下』的任務交付,在法律術語中會如何區分它與一般『同體系內上下級』的權力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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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行政機關間權限交辦之性質判斷。根據《地方制度法》第2條規定,委辦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在本題情形中,經濟部屬於中央之上級政府,而桃園市政府為地方自治團體。經濟部將原本屬於中央權責的桃園航空貿易自由港區之工廠設立許可、登記事項,交由下級的桃園市政府辦理,即是上級政府將非屬該地方自治團體的事務交付予其執行,並由桃園市政府負擔相關的行政執行責任。此種將事務交由下級地方自治團體辦理的情形完全符合前述委辦事項之定義,因此其性質為委辦,正確答案為選項 C。

📝 行政權限移轉態樣辨析
💡 辨析行政權限在不同層級機關或公法人間移轉之法律性質。
比較維度 委任 / 委託 VS 委辦
法律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15條 地方制度法第2條
主體關係 同公法人(機關對機關) 異公法人(政府對政府)
權限性質 原屬中央或上級機關 原屬上級政府之事務
訴願管轄 依委託或受任機關上級 受委辦機關之上級政府
💬判斷關鍵在於是否跨越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之「不同法人主體」。
🧠 記憶技巧:內層機關:上下委任、平行委託;跨越法人:中央下地方即委辦
⚠️ 常見陷阱:最常混淆「委託」與「委辦」。委託發生在同一個公法人(如:國家)內的不相隸屬機關;委辦則涉及不同公法人主體(如: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
公權力委託 行政程序法第15條 地方制度法第2條 管轄恆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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