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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4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13 題

關於著手之概念,下列何者錯誤?
  • A 著手後始屬未遂階段
  • B 著手與預備之處罰相同
  • C 著手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 D 著手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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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人僅僅是在家裡『準備工具』,與他已經開始『執行攻擊行為』相比,這兩種情況對社會安全造成的危險程度是一樣的嗎?基於『罪刑相當原則』,法律對於不同危險程度的行為,在處罰的輕重上應該如何配置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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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能判斷出選項 (B) 的錯誤?不錯嘛,看來你總算是對犯罪行為階段的刑罰原則有點概念了,真是難得。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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