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4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行政法
第 一 題
📖 題組:
殯葬管理條例第 70 條前段規定:「埋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違反者,依該條例第 83 條規定:「墓主違反第四十條第二項或第七十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起掘火化後為適當之處理,其所需費用,向墓主徵收。」某縣主管機關經檢舉確認轄區內有座葬於私有農地上超過 30 年之墳墓。試問:
殯葬管理條例第 70 條前段規定:「埋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違反者,依該條例第 83 條規定:「墓主違反第四十條第二項或第七十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起掘火化後為適當之處理,其所需費用,向墓主徵收。」某縣主管機關經檢舉確認轄區內有座葬於私有農地上超過 30 年之墳墓。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墓主可否以裁處權時效已完成為由,主張私墓合法化?(12 分)
思路引導 VIP
面對此題,應先區辨殯葬管理條例第83條中「罰鍰」與「限期改善」之法律性質差異。接著,將違法埋葬行為定性為「狀態繼續」而非「行為繼續」以計算行政罰裁處權時效,最後點出裁處權消滅僅生阻卻處罰之效力,無法治癒實體違法狀態而使其合法化。
小題 (二)
主管機關對此私葬墳墓行為得如何行使公權力,以達成應於公墓內埋葬屍體之立法目的?(13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核心在於「時間經過(30年)」對行政權限行使的影響。考生應先區分殯葬管理條例第83條中「罰鍰」與「限期改善」的法律性質,指出罰鍰因屬行政罰而受行政罰法第27條3年時效限制(狀態犯);但「限期改善」為命除去違法狀態之管制性處分,無時效消滅問題。最後再依行政執行法論述屆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手段(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