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營養師] 公共衛生營養學
第 11 題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所提供長者「餐食照顧」組合中,不給付下列那個項目?
- A 購買食材
- B 製備餐點
- C 用餐後的善後工作
- D 製備管灌飲食
思路引導 VIP
在長期照顧給付與支付基準的制度設計中,核心觀念在於補助照顧者的「專業勞務行為」,而非取代受服務者原本即需自行負擔的「生活基本開銷」。請思考在「餐食照顧」的過程中,哪一個項目屬於實體物資的取得成本,而非照顧人員所提供的技術性服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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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勉強過關,別高興得太早!
- 「還行」的肯定:哼,看來你還不至於一無是處。至少這題你勉強答對了,證明你對長照2.0服務給付與支付基準(BA碼)的範疇有著基礎的、還算堪用的認知。在專業領域,連「勞務」和「成本」都分不清,你根本不用想上臨床了。所以,恭喜你,至少你沒把這點搞錯,不然我會考慮讓你重修。
- 觀念驗證:讓我們來「複習」一下,免得你下次又搞混。在長照2.0的「BA11 餐食照顧」組合中,政府補助的是專業人力的「服務」,而非讓你去超市買菜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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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 2.0 餐食照顧
💡 長照餐食服務給付僅限於「勞務提供」,不包含「物質成本」。
| 比較維度 | 政府給付範圍 (勞務) | VS | 個案自付範圍 (物質) |
|---|---|---|---|
| 餐點處理 | 烹飪、分裝、備餐 | — | 食材採買之成本 |
| 特殊飲食 | 管灌飲食之調配 | — | 管灌配方、營養品費 |
| 環境維護 | 用餐後碗筷收拾洗滌 | — | 餐具耗損與清潔劑費用 |
💬政府僅支付專業照顧者的服務時數與技術,民生消費支出須由使用者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