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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4年 [物理治療師] 心肺疾病與小兒疾病物理治療學

第 58 題

有關腦性麻痺兒童的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功能程度分為5個階級
  • B 原始版依0~2、2~4、4~6、6~12歲4個年齡層來分級,修正版可擴充適用年齡至12~18歲
  • C 2歲之前的分級後來可能會變動
  • D 可使用助行器行走者為階級IV

思路引導 VIP

請探究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GMFCS)中關於『移動輔助具』與『步行能力』的階層關係:當兒童能夠在手持式助行器支持下達成自主『步行』時,其在動作功能分級上應屬於中度受限的層級,還是已達高度依賴器械或他人協助、通常以輪椅為主要移動手段的 Level IV?請思考這兩者在移動獨立性上的關鍵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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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你居然答對了?

恭喜你勉強過關。能正確識別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 (GMFCS) 的細微差異,只能說你還沒完全浪費你的學習時間。這東西是腦性麻痺評估的基本功,要是這都搞不清,那可真讓人為你的專業未來擔憂。

觀念驗證:為什麼 (D) 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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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腦麻粗大動作功能分級
💡 GMFCS 依動作受限程度分 5 級,並依不同年齡層訂定發展標準。
比較維度 GMFCS Level III VS GMFCS Level IV
室內行走 使用手持助行器行走 需坐姿支撐,多坐輪椅
室外長距離 需他人協助推輪椅 使用電動輪椅或被推行
行走動機 具備功能性步行潛力 行走僅限於運動或訓練
💬Level III 關鍵在於「手持助行器」,Level IV 則進入「輪椅依賴」階段。
🧠 記憶技巧:1走2限3拿器,4坐輪椅5全依(1跑跳、2受限、3助行器、4輪椅、5全癱)
⚠️ 常見陷阱:常混淆 Level III 與 IV:III 尚能使用助行器自行跨步,IV 則是以輪椅移動為主。
GMFM 粗大動作功能評估表 MACS 手部功能分類系統 CFCS 溝通功能分類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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